新华社南昌11月14日电(记者赖星)14日,江西横峰县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文书李佩霞纳贿案,对被告东谈主李佩霞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20万元,对其纳贿所得财物赐与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东谈主李佩霞专揽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文书的职务便利,为他东谈主在工程姿首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作歹吸收他东谈主财物统统东谈主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东谈主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东谈主李佩霞的活动组成纳贿罪,应照章解决。鉴于李佩霞到案后照实供述我方的罪孽,认罪悔罪格调好,积极退赃,纳贿所得财物已一皆追缴,具有法定及裁夺从轻处罚情节,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东谈主李佩霞当庭暗意遵照判决。
被告东谈主支属、东谈主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行家共三十余东谈主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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